中国香港沿用英国的公证制度,而普通法系的英国没有“公证人”这专门职业,从而中国香港并不设立公证处,由于实行判例法,所以也没有统一的公证法律,中国香港公证可由中国香港律师办理。通过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。中国香港公证文件证明书:由中国香港律师(既中国委托公证人)出具,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。
个人及企业证明书:中国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,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,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。
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、租赁、按揭国内房地产、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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